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> 头条 >  >> 
债权人会议规定(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)
来源: 互联网      时间:2023-07-06 21:09:38


【资料图】

导读 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债权人会议规定,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1、《破产法》...

1、《破产法》:第六十一条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:  (一)核查债权;  (二)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,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;  (三)监督管理人;  (四)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;  (五)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;  (六)通过重整计划;  (七)通过和解协议;  (八)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;  (九)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;  (十)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;  (十一)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。

2、  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。

本文到此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标签:

X 关闭

X 关闭